为加强班级管理,充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配合《长治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的实施,特制定该办法。
一、考核原则:各系成立由系党总支、系行政、团总支、系学生分会等组成的考核小组,对上学年的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在每学年开学后第一个月进行。考核工作要坚持既注重工作实绩,也要注重班级管理过程的原则,加强对班主任日常工作记录。考核工作要公正、公平、公开。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后报人事处备案。
二、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按照《长治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的要求,对一年来履行班主任职责情况,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写出书面总结,向所在系汇报一年来班级管理工作;
2、考核小组根据汇报和对班主任工作的日常工作记录以及工作实绩打分并确定考核等级。
三、考核标准
1、德:20分。爱岗敬业,以身作则,有良好的个人风范,并对学生产生积极的影响,形成积极向上、和谐融洽的班风,学风,班级无打架、赌博、偷盗、酗酒、考试作弊、校外租房等不良现象。
2、能:20分。建立有团结向上,积极开展工作的班委会、团支部;制定有合理的班纪班规;能利用主题班会、个别谈心等有效形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化解同学之间矛盾;最大可能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和系里组织安排的活动等。以上每一项完成不好扣除2分。
3、勤:30分。其中日常管理20分,学生评议10分。
按照班主任职责要求每个班主任每周召开一次班委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每周至少到教室两次;每周至少到宿舍、餐厅两次;一学期普遍与学生谈一次话;定期开展文体活动;认真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以上工作班主任要按照真实、客观、详实的原则做好班主任工作日记。考核小组通过对班主任日常工作记录和班主任工作日记打分,每缺一次(项)扣除2分。
学生评议在所带班级进行,由学生根据班主任平时工作情况,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打分,分别记10、8、6、4分,取平均分记入总分。
4、绩:30分。所带班级一学年工作正常记24分,班集体得到学校表彰、奖励一次加2分,学生个人得到学校表彰、奖励一人次加1分。奖励每高一级分数加倍。
班集体受到学校批评从总分中减2分。学生个人每发生一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处分,分别扣除0.5、1、1.5、2、2.5分。以加减后最后得分记入总分。
四项总分为年度考核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被评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系班主任数的四分之一。
班主任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任职期间因不负责任造成学生重大伤亡事故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岗位津贴、直至停职、撤换等处理,严重者要给予必要的处分。
年度考核合格全额领取班主任津贴。考核为优秀者领取全额津贴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领取班主任津贴的一半。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