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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学院学生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点击:时间:2011-12-10
            为确保我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院稳定发展,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常规性工作
    1、相关职能处室、各教学系部要经常性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解决学习和生活问题。
    2、各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到学生公寓了解学生思想和生活情况。
    3、相关职能处室、各系要积极协调和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特殊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反映。
    4、发挥学生骨干作用,建立健全学生信息工作三级(班、系、院)反映机制,畅通学生反映问题渠道。
    二、特殊时期值班巡查制度
    1、建立健全学生工作系统三级(班、系、院)信息反映机制,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会干部的作用,向学生公布信息反馈渠道。
    2、学生管理工作工作人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关注学生,加强正面引导。一方面要充分肯定青年学生的爱国主义、爱校精神;另一方面要引导他们冷静理智、合法有序的表达自己的爱国、爱校热情。
    3、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系要根据学院安排值班,所有学生工作管理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通畅。
    4、各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原则上不允许外出,因工作原因必须外出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5、各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公寓,学习、生活等场所,了解学生的真实思想,密切关注学生的社会交往,严格控制学生外出。
    6、各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要及时向学生处报告学生异常情况。
    7、组织学生骨干每天巡查,及时处理校园内的小字报或可能引发学生不稳定情绪的宣传单等。
    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学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
    组  员:学生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办公室主任:学生处长
    2、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向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学生处、保卫处报告,同时要了解学生的真实状态,冷静理智、合法有秩地组织学生开展活动,防止事态扩大。
    3、学生处要在获得信息后立即到达现场,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态发展情况,主动承担指挥任务,对学生的行为采取合理、合法的果断措施,有效控制现场局势。
    4、保卫处要在获得信息后立即到达现场,保护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外人混入学生队伍,控制事件主要成员。  
    5、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联络通畅。相关人员应服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分项工作。
        6、突发事件处理完毕,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引导学生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安排好各种健康向上的学习、教育、文体活动。
    四、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
    1、“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重大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要遵循 “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不激化矛盾,不怂恿,放纵事态发展。
    2、及时报告原则
    重大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知情人员(管理人员、学生,尤其是干部、党员、舍长)要立刻将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能导致发生的后果向主管部门报告,或直接报告学生处、保卫处。对重大突发事件迟报、错报、知情不报以及处理不当者,学院将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先期处理的原则
    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人员未到之前,以现场最高职务者为临时总指挥,对事态发展起到先期控制作用;现场党员、干部、教师必须听从指挥者的命令,有责任对事态的发展起到积极有效地控制作用。对不听从指挥者,可临时果断实施强制措施,事后报告学院研究处理。
    4、汇报总结的原则
    先期处理之后,应将整个突发性事件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汇报。事件结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及时调查、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件的处理过程,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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