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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优秀学生管理工作者、优秀宿舍管理员

    点击:时间:2013-03-14
    各系部、学生处、后勤处:
    为总结我院学生管理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管理的各项工作,学校决定于三月底召开我院2013年学生管理工作会议,会上将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管理工作者:
    1、评选范围、数量:
    从事校系学生管理工作两年以上的学生处、后勤处工作人员、分管学生管理工作的系部领导(担任班主任、团总支书记可以连续计算)。学生处、后勤处各2名,系部分管学生管理工作的领导4名。
    2、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响应院党委、行政的决定,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
    (2)热爱学生管理工作,能够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为学生服务态度好,得到学生的普遍信任。
    (3)注重学习研究学生管理的工作规律,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工作成效明显。
    3、评选办法:学生处、后勤处优秀学生管理工作者由本单位组织评选。3月15日学校召开会议进行系部优秀学生管理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各系部分管领导介绍管理经验后(发言时间在5分钟内),当场投票,根据得票多少产生(票数相同时再次投票)。
    4、3月16日前有关系部、学生处、后勤处将评选出的优秀个人材料上报学生处。个人写出1500左右的经验材料。
    二、优秀宿舍管理员:
    1、评选条件和数量:
    (1)从事学生宿舍管理两年以上的一线宿舍管理人员(正式工、聘用人员均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吃苦耐劳,能够高质量完成份内工作。
    (3)服务意识强,工作得到后勤处尤其是广大同学的高度认可。
    (4)全校评选13名。
    2、3月16日前后勤处将优秀宿舍管理员材料报学生处。
     
    附:1、长治学院优秀学生管理工作者评审表
            2、长治学院优秀宿舍管理员评审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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