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
按照晋教体[2010]11号和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以及食堂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乙类传染病管理要求,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管理工作。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采取乙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检测工作,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的原则,如果发现聚集性流感疫情,要按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程序要求及时上报。
二、认真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后勤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厕所和垃圾的管理,保持环境卫生。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对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坚持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温度适宜。必要时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后勤管理部门要对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消毒,消除卫生防疫安全隐患。
三、切实落实各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切实落实各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四、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后勤管理部门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五、开展有关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学生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传染病流行情况,结合季节特点,以多种形式开展各类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不揉眼,不共用毛巾等日常生活用品,不喝生水,不吃不洁、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生吃蔬菜水果要洗净,有病及时就医,增强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鼓励学生走向操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
六、严格执行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对疏于管理,落实措施和监管不到位,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部门和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