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防止档案的损坏,最大限度的延长其使用寿命,特制定库房保管制度。
1.档案保管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要有以保存档案的库房、柜具和切实可行的档案“八防”(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蛀、防鼠咬)措施。库房内温度要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对档案保护不利的其他物品。
3.库房内应使用白炽灯作为人工照明光源,不宜使用荧光灯,以减少紫外线对档案的损害。
4.提高警惕,加强保密观念,出入库房要注意关门上锁,下班前要将门窗、照明、电源全部关闭,插好警报器。
5.保持库房整洁,柜架排列整齐,标示清晰醒目,及时补充杀虫灭菌药物。
6.对室藏档案要定期检查、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对字迹褪变、损坏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7.除本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二O一二年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