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进一步搞好我校的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精神,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并报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新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为:
主 席:李忠康(院长、教授)
副主席:茹文明(副院长、教授)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卫崇文(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系主任、副教授)
史素芬(中文系主任、教授)
孙志刚(成人教育部主任、副教授)
许华林(美术系主任、副教授)
张芳萍(人事处处长、副教授)
张剑妹(计算机系主任、教授)
张桂萍(科研处处长、教授)
李海增(数学系主任、副教授)
杨晓娟(思想政治教学研究部主任、教授)
周成勇(化学系主任、教授)
范连星(法律与经济学系主任、讲师)
赵巨涛(教务处处长、副教授)
郝瑞宇(电子信息与物理系主任、副教授)
柴广育(音乐舞蹈系主任、教授)
柴仲学(体育系主任、副教授)
郭 佳(外语系主任、副教授)
铁 军(生物科学与技术系主持工作副主任、副教授)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特此决定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