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学党字〔2017〕89号
关于成立、调整部分议事工作机构的通知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需要,经院党委(扩大)会议12月21日研究决定,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调整“爱国卫生委员会”等7个议事工作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
1、成立的工作机构
2、调整的工作机构
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 长治学院
2017年12月21日
附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主 任:韩泽春 茹文明
常务副主任:赵水琛
副 主 任:马健宏 成广海 李长江 赵巨涛 史晓东 李 强
委 员: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校学生会主席
委员会下设综治办公室(综治办),设在党委办公室。
主 任:赵水琛(兼)
副主任:党委办公室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四个工作组: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团委
组 长:团委负责人
副组长:学生处、宣传部、武装部(保卫处)负责人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
组 长: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兼)
副组长:武装部(保卫处)、宣传部负责人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武装部(保卫处)
组 长:武装部(保卫处)负责人
副组长:院长办公室、后勤处、学生处、宣传部、团委负责人
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武装部(保卫处)
组 长:武装部(保卫处)负责人
副组长:人事处、后勤处、学生处、团委负责人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
组 长:韩泽春 茹文明
常务副组长:李 强
副 组 长:赵水琛马健宏 成广海 李长江 赵巨涛 史晓东
成 员: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校学生会主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
主 任:院长办公室负责人
副主任:武装部(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教务处、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
附2
爱国卫生工作委员会
主 任:史晓东
副主任:赵水琛 马健宏 成广海 李长江 赵巨涛 李 强
委 员: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校学生会主席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后勤处。
主 任:后勤处负责人
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
主 任:李 强
副主任:赵水琛 马健宏 成广海 李长江 赵巨涛 史晓东
委 员: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校学生会主席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
主 任:院长办公室负责人
饮食管理工作委员会
主 任:史晓东
副主任:赵水琛 马健宏 成广海 李长江 赵巨涛 李强
委 员: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校学生会主席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后勤处。
主 任:后勤处负责人
档案工作委员会
主 任:李 强
副主任:赵水琛 马健宏 成广海 李长江 赵巨涛 史晓东
成 员: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
主 任:院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人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 长:赵巨涛
副组长:赵水琛 马健宏 成广海 李长江 史晓东 李 强
成 员: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成人教学部。
主 任:成人教学部负责人
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
组 长:史晓东
副组长:赵水琛 马健宏 成广海 李长江 赵巨涛 李强
成 员: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校学生会主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后勤处。
主 任:后勤处负责人
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
组 长:赵水琛 李 强
副组长:马健宏 成广海 李长江 赵巨涛 史晓东
成 员: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校学生会主席
领导组下设党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下设校务公开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主任担任。